电子地磅属于衡器中的一类产品,它是强制管理的产品.按照计量法的规定: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,部门和企业、事业单位使用的高计量标准器具,以及用于贸易结算、安防护、医疗卫生、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,实行强制检定。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,不得使用。使用电子衡器[电子秤]的个人和单位,必须到当地计量部门[授权的检定部门]对新购买的电子秤进行次坚定,检定合格后才可以使用.并且在以后每年都要进行年检.
计量检定规程是为评定计量器具特性,作为确定计量器具法定地位的技术文件。JJF1002-1998《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》3.1款规定了计量检定规程各项要求科学合理,并考虑操作的可行性及实施的经济性。根据这一原则,仔细对照 JJG539-97《数字指示秤》检定规程(以下简称规程)要求,以及大型衡器实际检定工作的现状,
电子地磅计量检定规程的现状:
由于衡器在商贸流通领域中的重要作用,我国曾制定了大量的有关衡器的计量检定规程。截止到1991年,我国颁布的有关衡器的计量检定规程共计34个。但在这些检定规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下列问题:
没有与法制计量组织(OIML)制定的建议接轨,无法与国外沟通;
有些规程的重要条款制定得不合理,无法贯彻实施;
规程的制定与衡器发展不同步,造成有些衡器检定无章可循;
同一种衡器可对应多个检定规程,造成管理上的混乱。
大型电子地磅度现状:
大型衡器度现状是什么?曾经发生这样一个例子:某单位用油罐车到A地购油,在50t电子汽车衡上计量付款,回单位后在本单位50t电子汽车衡上复核,结果发现负误差是衡器允许误差的10倍。而2台50t衡器均有两个地区计量检定部门的检定合格证,并都说自己的衡器经检定是的。现在的问题是哪台50t衡器计量是不的呢?答案十分清楚。只要按规程要求,对两台衡器进行仲裁检定,孰是孰非,自然明了。但企业不能为千元利益去打一场并非简单的官司吧。此例似乎已经给出了目前大型衡器度现状的答案,但大型衡器度现状是什么,这个问题,又似乎是一个无解的难题。那么,如何来解决这个难题呢?实际上,同行业人士早就认识到规程操作的可行性问题,也发表了一些可贵的见解,试图来解决这一难题。《数字指示秤》检定规程可行性问题,关系到检定规程的性,关系到量值溯源的性,关系到贸易结算纠纷仲裁等问题。 |